江西振盟新能源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发表时间:2021-03-02 13:45 江西振盟新能源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一、公司概况: 江西振盟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份,占地面积350余亩,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,公司主要从事铅酸电池极板、环保节能电池组装及LED节能灯研发、制造及销售.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重点项目。年产2000 万套铅酸蓄电池极板及年组装 2000 万只铅酸蓄电池 (折合约 170.8万kVAh ,其中一期约100 万 kVAh ,二期约70.8万 kVAh)。公司于2012年5月23日取得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批复(赣环评字[2012]176号)。于2013年7月获是宜春市环境保护局的同意,投入试运行,2013年、2017年、2020年分别取得安全标准化三级证书,;2015年7月通过三同时项目竣工验收;2015年、2018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;2016年6月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《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(2015年本)》,成为江西省第一批通过审核的企业。2018年7月对技改工程环评予以批复。2019年6月、11月《江西振盟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增绿色稀土合金配置工序技改项目》通过项目竣工一期、二期自主环境保护验收。 法人代表:柳小平 项目主体工程包括:涂板车间、铸板车间、球磨车间、分刷片车间、包片车间、铸焊车间、内化成充电车间、包装车间、售后车间、仓库等。附属工程包括:办公楼、员工食堂、浴室 二、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和产量: 1.废水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标准: 公司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,部分回用于生产,部分排入宜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,外排水质执行《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0484-2013)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, 废水排放量3.652万t/a,其中悬浮物排放量0.72 t/a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.925t/a、氨氮排放量0.035t/a、总铅排放量0.002t/a、项目废水中化学需氧量、氨氮,废水中铅的排放总量均低于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。 2. 废气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标准: 根据当地环境管理要求,锅炉废气执行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71-2014)中表2标准。工艺废气执行《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0484-2013)表5排放限值要求。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《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0484-2013)中表6标准要求。 废气铅及其化合物排放量0.1443 t/a,硫酸雾排放量1.02t/a,氮氧化物排放量2.12t/a,废气中氮氧化物,废气中铅及其化合物、硫酸雾排放总量均低于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。 3:噪声:执行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3类标准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和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,今年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,现将公司生产污染物及排污标准向社会公示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、指导。 江西振盟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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